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Zhaojin Mining Industry Co., Ltd.
(山东省招远市金晖路299号)
2009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09招金债
证券代码:122041
上市时间: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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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矿业”、“发行人”或“公司”)董
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对本期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
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发行人债券评级为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40.11亿元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07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法定名称: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Zhaojin Mining Industry Co., Ltd.
3、注册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晖路299 号
4、办公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晖路299 号
5、注册资本:1,457,430,000 元
6、法定代表人:路东尚
7、香港联交所上市代码:1818.HK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金银矿探采、选冶(有效期至2009 年9 月30 日)、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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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修;经济林苗生产、销售;果品生产、收购、销售;出口企业自产的白银及
制品、塑料制品、浮选用黄药、石材、矿山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粉丝;进口本
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凡涉及前置审批或
许可证资质证未经审批或未办理资质证书许可证的公司一律不经营,只允许下属企
业有许可证或资质证的经营。)、钠长石开采(仅限牟平分公司经营)。
公司是一家集勘探、开采、选矿及冶炼于一体,专注于开发黄金产业的综合性
大型企业,是中国领先的黄金生产商和中国最大的黄金冶炼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
品为“9999 金”及“9995 金”标准金锭;主要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达到国内领先和
国际水平。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按产品类别划分主营业务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黄金销售收入 96,570.47 182,722.93 136,958.82 110,563.01
白银销售收入 4,730.54 4,486.62 9,200.64 3,280.24
加工费收入 725.92 4,054.07 3,103.05 3,195.20
铜销售收入 3,645.60 13,789.63 - -
合计 105,672.52 205,053.24 149,262.50 117,038.44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按来源划分黄金产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克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一、矿产黄金 5,624 9,825 8,378 7,305
其中:自产黄金 4,351 7,753 6,296 6,271
外购及副产 1,273 2,072 2,082 1,034
二、来料加工黄金 4,187 7,794 10,986 8,343
合计 9,811 17,619 19,364 15,64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系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鲁体改函字[2004]10号文批准,由山东
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联合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广信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等
5家股东发起设立,并取得了山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鲁政股字(2004)16号《山东
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其中,招金集团以持有的招金集团金翅岭矿业有限公司、
招金集团河东矿业有限公司、招金集团夏甸矿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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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出资,其他发起人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0,000,000元,其中,招金集团的持股比例为55%,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的持股比例为20%,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深圳市广
信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公司
于2004年4月16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情况
根据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招金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申报在香港发行H股并上市的批复》(鲁政字(2005)37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
监国合字[2006]23号)及联交所批准,公司于2006年12月8 日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
172,800,000股流通H股并于联交所挂牌上市。由于符合联交所关于配售的相关规
定,2006年12月19日超额配售H股25,915,000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8,715,000元,其中:发起人
持有的内资股510,128,500股,占注册资本的70%;由内资股转换成H股并由全国社
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19,871,500股,占注册资本的2.73% ;全球发售的H股
198,715,000股,占注册资本的27.27%。
(四)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1、2006 年首次公开发行 H 股
公司于2006 年 12 月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30,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728,715,000 元。
2、2008 年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16 日召开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决
定向于记录日期(2008 年 5 月 16 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发行红利股份,基
准为该等股东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一股股份可获发行一股红利股份,其中 0.25 股以留
存收益转增的方式派送,0.75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方式派送,即股东每持有一股
H 股或一股内资股将分别获发行一股红利 H 股或一股红利内资股。增资派发股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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