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09年度,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
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了内控制度修订工作专
项机构,负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 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一)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
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
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议事规则及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
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负责建立
与完善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管
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监
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及检查。“三会”各司其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则负责内部控制制
度的具体制定和有效执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健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及监管部门
的相关内部控制规定,根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行业环境,先后制定了一系
列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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