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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2”智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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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20:42:30 公告牛网 (http://gg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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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 

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 

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7   25-1   25-8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号  至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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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5 19 5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199 号宏源证券55 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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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4,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每股发行价格:37.98 元 

     发行日期:2010 年9 月1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4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及其关联股东蒋凌峰、蒋喜生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吴冠江、余农、陈渝峰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蒋仁生、吴冠江、余农、陈渝峰、蒋凌峰和关联方蒋喜生承 

诺:在本人或关联方任职期间,除前述锁定期满外,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0 年08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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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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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二、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 

四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三、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及其关联股东蒋凌峰、蒋喜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吴冠江、余农、陈渝 

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蒋仁生、吴冠江、余农、陈渝峰、蒋凌峰和关联方蒋喜 

生承诺:在本人或关联方任职期间,除前述锁定期满外,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b 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A 群C 群 

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增加支气管哮喘适应症均已通过所在 

地省级药监局初审并已报送国家药监局获得《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目前正 

处于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评审阶段;而且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施建成后, 

公司还需通过相关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GMP 认证。基于公司从事多年生物疫苗 

研究、生产的经验和国家药品注册审批管理的基本程序,上述产品均属仿制药, 

技术难度小,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均为已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具有符 

合要求的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相关产品不能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生产车间不能 

通过GMP 认证的可能性较小。但公司产品能否最终获得药品批准文号以及相关设 

施能否通过GMP 认证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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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公司依托我国庞大的人口和市场需求,通过买断代理业务培育了客户, 

发展了市场,短时间内做大了规模,掌握了营销渠道和下游终端,同时代理业务 

为企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利润来源,增强了企业抗风险能力。最近三年及一期, 

                            48,707.88       48,131.88       35,739.36         18,366.16 
公司代理业务收入分别达                万元、          万元、          万元和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98.91%、81.53%、59.17%和55.52%;代理业 

务的毛利分别达28,050.68 万元、27,352.35 万元、18,332.52 万元和9,161.02 万元, 

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为98.41%、72.85%、44.12%和40.11%。随着自主产品的不 

断推出,未来公司将以自主产品为主,自主产品对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的贡献将 

不断提高,买断代理业务收入存在波动风险。 

     六、2001 年我国政府出台了支持西部大开发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 

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 年至2010 年期间,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最近三年,公司(本部)和重庆智仁因享受西 

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减免的税额分别为2,912.03 万元、1,664.25 万元和 

1,173.4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70%、7.49%和4.50%,呈下降趋势。 

如2010 年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国家不再出台后续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影响。 

     七、2010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智仁与兰州所签署了《备忘录》,双方约 

                                              Hib 
定如果智飞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自主生产  疫苗,智飞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将 

采取不同的经营定位,在价格、消费人群、销售区域方面施行错位经营。同时, 

重庆智仁将根据该自产产品上市前三年的年均代理兰州所HIB 疫苗销售量与兰州 

                                   HIB 
所协商确定今后代理销售兰州所  疫苗的年保底销售数量。根据公司过往代理 

兰州所Hib 疫苗的历史业绩及代理业务的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有信心实现上述年 

保底销售数量,但若届时市场发生变化或公司销售不力,将对公司的代理业务业 

绩产生一定影响。 

     八、根据公司2009 年12 月19 日召开的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 

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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