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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公布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本页永久链接: http://ggn.cc/ggn/83784550170889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0日与最终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下称:华能集团)签署《关于2010年度持续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原相关协议将于2009年12月31日届满),自2010年1月1日起,公司将继续与华能集团包括其子公司及联系人之间就采购辅助设备和产品、购买煤炭和运力、租赁设备及土地和办公楼、技术服务及工程承包事项发生交易,经统计的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上述交易发生的金额(均未经审计)分别约为人民币7.5亿元、27.6亿元、1.26亿元、1.42亿元(预计至2009年底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累计均不会超过2009年预计发生额),基于相关因素,预计2010年度发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37亿元、83.47亿元、2.16亿元、5.05亿元;2010年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华能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系人就销售产品、接受委托代为销售,预计发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2.80亿元、0.67亿元。上述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该协议同时取代公司与华能集团包括其子公司及联系人之前达成的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框架性协议、意向书等。
另,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55%的权益)于2009年10月20日与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系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持有热电厂45%的权益)的子公司]签订售热合同,预计双方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的销售热力收入将不会超过1.24亿元人民币。该事项按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