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独立董事安传礼、陶长元、黎明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无损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公司 2009 年第六
次(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黄仕焱回避了该
项表决,会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安传礼、陶长元、黎明对此专门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符合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28号第8、9、10层
法定代表人:安启洪
主营业务:对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具体为包装材料生产、
销售,化工、 医药产品及器械、设备的开发、制造、安装、销售,房地产
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注册资本:190,591万元
2008 年经审计净利润 16,107.90 万元,总资产2,091,342 万元。
关联关系: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70,288,593 股,占本公司
股份比例40.5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筹备成立重庆化医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人民币伍亿元整,本公司拟入股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占股比
例4%;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26,500万元,占股比例为53%。
出资设立重庆化医财务有限公司协议于2009年9月7 日在重庆签署。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入股财务公司,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降低财务成本,提升融资能力,保证
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安传礼、陶长元、黎明于2009年9月1日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
审核,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公司2009年第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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