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协议(草案)
甲方: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七甸乡
乙方: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小康大道399号云南冶金大厦三、十楼
甲方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
司;乙方是经中国银监会核准,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甲、乙双方同为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冶金集团”)
的控股子公司;甲方依法持有乙方10%的股权。为加强甲方的资金管理,提
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
服务协议。
第一条 在乙方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甲方愿意选择由乙方依法提供
相应的金融服务。
甲、乙双方的金融业务合作为非排它性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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