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7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 71.88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9 月 1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800 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明、熊礼文、李俊田、刘迎新、唐柱
学、姜勇、刘国伟、宋君恩、杨春禄和潘异出具了《关于持有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在境
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朱兴明、熊礼文、李
俊田、刘迎新、姜勇、刘国伟、宋君恩、杨春禄、潘异作为公
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第一大股东汇川投资出具了《关于持有深圳市汇川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
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张卫江、周斌、陈本强、李芬、陆松泉、柏子平、
李友发、刘宇川和李晓春出具了《关于持有深圳市汇川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张卫
江、柏子平作为公司监事,还承诺禁售期满后,在担任监事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10 年9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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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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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
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
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1、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明、熊礼文、李俊田、刘迎新、唐柱学、姜勇、刘国伟、
宋君恩、杨春禄和潘异出具了《关于持有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
诺函》,承诺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朱兴明、熊礼文、李俊田、刘迎新、姜勇、刘国
伟、宋君恩、杨春禄、潘异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上述禁售期满
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公司第一大股东汇川投资出具了《关于持有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张卫江、周斌、陈本强、李芬、陆松泉、柏子平、李友发、刘宇川
和李晓春出具了《关于持有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
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张卫江、柏子平作为公司监事,还承诺禁售期满
后,在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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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利润由
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3、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优惠和所得税优惠。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 1-6 月,公司及子公司的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占同期合并净利润的比
例达23.25%、19.18%、21.69%、14.82%,税收优惠对公司合并净利润影响较大。
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因公司自身原因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
惠,将会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 )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目前,公司由朱兴明、熊礼文、李俊田、刘
迎新、唐柱学、姜勇、刘国伟、宋君恩、杨春禄和潘异 10 名自然人共同控制,
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了公司73.89%的股份。本次发行2,700 万股股票后,实际控
制人仍合计控制公司 55.42%的股份,对公司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同时,朱兴明
等 10 名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
重大影响。如果公司内控制度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则以朱兴明为代表的实际控制
人可能会通过控制财务和经营决策,而导致出现不利于其他股东或投资者的风
险。
(3)募投项目投资的风险。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能将得到大
幅提升。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销售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可能难
以消化新增产能;同时,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大幅增加,
存在因折旧及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4 )生产经营场地租赁的风险。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经营场地采用租赁方式
取得,如果发生租赁协议到期不能续租、租赁终止或其它纠纷,公司可能需要更
换新的生产经营场所,这将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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