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编号:0694)
公告
关于发行境内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宣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
一日有条件地通过本公司建议债券发行的申请。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1)条发布本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