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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00902”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持续关连交易(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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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0 19:41:25 公告牛网 (http://gg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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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02) 

                                   持续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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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集团框架协议 于2009年10月20 日,本公司与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华能集团签订了华能集团框架 协议,期限自2010年1月1 日至2010年12月31 日。根据华能集团框架协议,本公司 将与华能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与联系人进行以下交易:(i)采购辅助设备和产品;(ii) 购买煤炭和运力;(iii)销售产品;(iv)租赁设备及土地和办公楼;(v)购买技术服务 及工程承包服务;及(vi)接受委托代为销售。该等交易会持续进行,并构成香港上 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上述六类交易中,由于购买煤炭和运力一类的交易规 模超逾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有关适用百分比率的2.5% ,因此需遵守 香港上市规则第14A.45至14A.48条的申报、公告披露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的规 定。至于其余五类交易各自规模均未有超逾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有 关适用百分比率的2.5% ;故只需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45至14A.47条的申报及 公告披露的要求而豁免经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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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青热电厂与天津津安的售热框架协议 

于2009年10月20 日,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杨柳青热电厂与天津津安签订了售 

热框架协议,期限自2010年1月1 日至2010年12月31 日。根据售热框架协议,杨柳 

青热电厂向天津津安进行供热。 

杨柳青热电厂的55%权益由本公司持有,余下的45%权益由天津津能持有。天津津 

安为天津津能的子公司。因此,天津津能及其子公司及联系人为本公司的关连人 

士。杨柳青热电厂与天津津安进行的供热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售热框架协议于2010年的预期销售热力收入的上限未有超逾根据香港上市规 

则第14.07条计算的各有关适用百分比率的2.5%  ,因此该等交易仅需符合香港上市 

规则第14A.45至14A.47条的申报及公告披露的要求而豁免经独立股东批准的规 

定。 

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拟于2009年12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呈有关议案,寻求独立股东批准华 

能集团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及其相关上限)。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将就华能集团框架协议项下的购买煤炭和运力交易(包括 

建议上限)的条款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并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就华能集团框架协 

议项下的购买煤炭和运力交易(包括建议上限)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 

意见。 

本公司将于本公告刊登日期起计二十一天内,将一份载有包括有关华能集团框架 

协议的持续关连交易的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连同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批准华能集团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包括其建议上 

限)的通知之通函寄发予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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