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Natur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中国天然投资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50)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7.0条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预计本集团将于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
日止财务年度录得亏损,而于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之上一财务年度则录得溢
利。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由中国天然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7.0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预计本集团将于截至二零
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止财务年度录得亏损,而于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之上一财务
年度则录得溢利。有关的预期亏损,主要是于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止财务年度未
有因一次性提早赎回可换股债券而获得之收益。
由于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止财务年度之业绩,故本公告所
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根据现有可用资料之初步估计,且非根据任何经本公司核数师
审核或审阅之数据或资料作出。本集团经审核之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底刊发
之年度业绩公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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