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按钮 快速转发/收藏/分享本文请点击“分享”按钮

“hk.00694”北京首都机场股份变更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及在香港代表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第1页)
(本页永久链接: http://ggn.cc/ggn/83668448832566)
2009-04-26 18:50:02 公告牛网 (http://ggn.cc)
以下为转换得到的公告全文,如果出现乱码、排版错乱、文字丢失等情况,您可以点击页面底部的链接查看源文件(需安装过相应阅读器才能打开)。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 
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编号:0694) 

                                        公告 
                      变更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 
                                          及 
          在香港代表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自2009年4月24 
 日起生效有关:(i)依据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公司法》第XI部所规定的本公司在香港代 
表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的代理人,已由王桂埙律师行联合法朗克律师行变更为莫仲 
中国工商银行大厦21楼。 

                                                            承董事会命 
                                                               舒泳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2009年4月24 日 

点击此处关闭广告X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 张志忠先生及董志毅先生 非执行董事: 陈国兴先生、高世清先生及赵璟璐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邝志强先生、董安生先生、罗文钰先生及王晓龙先生 — 1 —
x


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