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00670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 (2)条而作出。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 (2)条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联交所」)上市的任何发行人,如其证券同时在其它证券交易所上市,
则发行人在通知其它证券交易所任何数据的同时亦必须通知联交所;此外,发
行人须确保在其它市场公布的任何资料,亦同时在香港市场公布。中国东方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遵守上述规定发表本公告。
年 月 日,本公司和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机场集团」)签署
2009 12 21
了《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东航基地项目合作意向书》(「《合作意向书》」),确定合作
意向建设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东航基地项目(「该项目」),以共同促进安徽交通运
输业的发展。
该项目主要包括建设机务维修区、航空货运区、综合保障区和航空食品区。项
目概算总投资为人民币 亿元,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出资,并根据项目
3.52
进度分阶段投入。
安徽机场集团将积极协助和配合本公司开展项目建设,确保本公司项目建设
用地具备基本建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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