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10年 9 月3 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点击此处关闭广告X 第一条 为加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 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 及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