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承诺及追加承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号 诺的履行情况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
至2009年 3月
深圳市广聚电力投资有限 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1 28日按承诺履
公司 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行
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
至2009年 3月
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8日按承诺履
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行
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9年5月27 日(周三)。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105,372,440 股;占总股本比例
为17.4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
冻结的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占限售 通股数占无限 流通股数占
股份数
号 名称 数(股) 通股数(股) 股份总数的比 售股份总数的 公司总股本
量 (股)
例(%) 比例(%) 的比例(%)
深圳市广聚电力
1 70,404,440 70,404,440 66.81% 14.16% 11.68% 0
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能源集团
2 34,968,000 34,968,000 33.18% 7.03% 5.80% 0
有限公司
合 计 105,372,440 105,372,440 99.99% 21.19% 17.48%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5,385,433 17.484% -105,372,440 12,993 0.00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05,372,440 17.482% -105,372,440 0 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