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
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占用资金事项,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属于正常
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
报告期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为公司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提交的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属市场交易价格。
合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损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
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2009年,公司根据实际修订和完善
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上述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能按
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
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
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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