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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01138”中海发展股份关连交易(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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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4 21:16:03 公告牛网 (http://gg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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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SHIPP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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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于2009年2月24 日与荻港荻利订立买卖协议。据 此,本公司同意出售,而荻港荻利同意购买该散货船,该散货船的吨位为7,579 长吨,出售该散货船的代价为人民币1,131万元(约12,852,272.73港元)。 按照上市规则的定义,集团总公司因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6.36% ,而成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荻港荻利是中海工业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中海工 业有限公司则为集团总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荻港荻利是本公司的关连 人士(定义见上巿规则)。基于上述原因,就上市规则而言,交易事项构成本公 司的关连交易。由于与交易事项有关的各项适用百分比比率超过0.1%但低于 2.5% ,交易事项只须受上市规则第14A.45至14A.47条的申报及公布规定所规限, 但毋须经独立股东批准。 交易事项的条款及条件乃经公平基准磋商,并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交易事项 是在本公司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范围进行。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交易事项 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买卖协议的详情载于下 文,且亦将于本公司2009年度的年报内披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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