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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2”智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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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20:42:30 公告牛网 (http://gg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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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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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 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 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 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2010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生物”或“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5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 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宏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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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 

票申购简称为“智飞生物”,申购代码为“300122”,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 

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 

的20%,即80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0年9月8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宏 

源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 

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为:  

      (1)60.2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66.6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 

股数按本次发行4,00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49,33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61.66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数量将为151,92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0年9月3日在《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 

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37.98元/股的报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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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 

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T日,周一)9:30至 

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 

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 

 (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 

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 

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122”。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T日,周一)当日15:00之前,T-1 

日到账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 

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 

托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 

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 

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股票配售 

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 

人及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T日,周一)9:30至11: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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