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09-059 公告编号:2009-06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广聚控股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 2、广聚控股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 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点击此处关闭广告X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