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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63”华东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9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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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3 22:08:10 公告牛网 (http://gg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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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0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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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 率、工作质量、规范运作及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华 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董事六名,独立董 事三名,公司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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