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4月10 日2007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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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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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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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21 号文批准,由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依法变更,并由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有股东与其他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
式设立。公司于 1999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1000001001830。
第三条 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129 号文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 万股,于 2003 年 1 月 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6 年 6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23 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
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 万股,于 2006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2007 年 8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44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73.38 万股,于 2007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2008 年 4 月,公司根据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完成了 2007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
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了 331,523.38 万股,已于 2008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英文缩写:CITIC Securiti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邮政编码: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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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3,046.76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监管机关认定的或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
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开拓证券业务,拓展社会资金融资渠
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 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
(二) 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
(三) 证券代保管、鉴证;
(四) 代理登记开户;
(五) 证券的自营买卖;
(六) 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
(七) 客户资产管理;
(八) 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
(九)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其他业务。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
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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