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Huadian Power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1071)
二零零九年第三季度业绩
根据并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及规则的要求,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须刊登季度报
告。
本公司二零零九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季度报告」)内所载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并根据中国会
计准则而编制。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 13.09(1)及
(2)条而作出。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1.2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公司本季度报告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而编制。
1.4 本公司负责人云公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存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王会萍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09(1)及(2)条而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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