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1: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议案》(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71,115,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议案2:审议并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71,115,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议案3:审议并通过《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827,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本议案关联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源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7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