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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5”易世达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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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22:17:42 公告牛网 (http://gg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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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接受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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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项目运作流程 (一)保荐机构的项目审核流程 1、本保荐机构在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上市辅导后,2009 年 7 月 23 日,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 组”)填写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立项申请表》,提交了尽职调查报告,申请 项目立项;2009 年 11 月 11 日,本保荐机构召开了立项审核会议,通过投票表 决方式,同意项目立项。 2、申请文件制作完毕后,投资银行总部质量监控部于2009年11月24日-26 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审核主要采用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底稿核对、与公 司管理层交谈等方式进行,并出具质控审核报告。项目小组根据质控审核报告的 意见对全套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做出相应说明。 3、项目组根据质控审核报告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改完善后,提交了内核 申请。 4、经内核负责人同意后,责成内核小组办公室召集内核会议,将全套申报材 料由内核小组办公室在内核会议之前发送给内核小组成员。内核小组成员在会前 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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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提交书面或口头意见。  

     5、2009 年 12 月 3 日,本保荐机构召开了内核会议。内核会议中,质量监 

控部依据出具的《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质控审核报告》对项目核查情况做出汇报,保荐代表人对履行保荐 

职责做出工作说明,项目组成员陈述并回答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6、经内核小组成员充分讨论后,内核小组成员根据项目情况做出独立判断, 

采取记名书面表决,表决同意保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7、内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内核会议的书面记录,并保存有关的文件资料。 

内核小组办公室在内核会议结束当日依据表决情况形成内核小组的内核意见,并 

经当日参会的内核小组成员签字。  

     8、项目组根据内核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内核反馈意见修改相关材料,并对相 

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经内核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发送内核小组成员,内核负责人 

无异议,上报本保荐机构批准后,由项目组正式上报文件。  

      (二)项目立项过程  

     2009年7月23日,项目组向本保荐机构立项部门提交了《项目立项申请表》 

及尽职调查报告等附件;2009年11月11日,立项部门召开了会议,讨论了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立项申请。出席会议的立项成员包括:薛军、朱锋、 

叶欣、黄俊、林新正、王初、陈正旭。会议经投票表决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项目予以立项。  

      (三)项目执行过程情况  

     1、项目执行人员构成  

     保荐代表人:张应彪、程建新  

     项目小组成员:王庆刚(项目协办人)、曹珍、孟娜、朱卫、王晓微、孙弋博  

     2、进场工作时间  

     项目组分阶段进场工作时间如下:  

                                        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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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阶段                              时    间  

         改制阶段                           2008年5月—2008年12月  

         上市辅导阶段                       2009年4月—2009年11月  

         申报文件制作                       2009年9月—2009年11月  

         内部核查                          2009年11月—2009年12月  

     3、尽职调查工作的主要过程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本保荐机构进行了以下工作:  

     ①问卷调查与资料收集。本保荐机构在接受发行人的正式委托后,向发行人 

提交了尽职调查问卷,并收集了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及问卷答复。  

     ②与发行人沟通。本保荐机构多次组织或参与发行人的内部协调会,与发行 

人各职能部门进行访谈,并进行现场调研,就有关问题向公司董事长、总裁、总 

工程师及其他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等进行咨询及探讨。  

     ③资料验证与调查。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其他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必要事项逐一进行了审核验证;对发行人的守法经营、产品质量、环境 

保护、安全生产等事项向有关的政府部门进行了调查。  

     ④实地勘查。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主要经营场所、本次募集资金拟实施场 

地等进行了现场实地勘察,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项进行 

了相应的核查。  

     ⑤与各中介机构进行访谈与沟通。在本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本保荐机构多次 

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并通过现场讨论、电话沟通、邮件询问等形式向各中介机 

构了解其工作进度、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咨询律师、会计师、资产 

评估师等专业中介机构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 

业意见的内容,本保荐机构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进行了必要的审慎核 

查。  

     ⑥进行有关测试分析。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如下几 

个方面进行了测试分析: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发行人资金需求与筹措 

对其经营和财务的影响,本次拟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状况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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