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10)第Q0050号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公司及合并
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0年4
月9 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10)第P0538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所附的2009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
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
施截至2009年12月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本函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呈报截至2009年12月31 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之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 年4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