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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65”渝三峡A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0年2月)(第3页)
(本页永久链接: http://ggn.cc/ggn/830418211784986-2)
2010-02-25 17:42:07 公告牛网 (http://gg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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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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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赔偿损失; 5、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 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 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O 年一月二十六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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