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65”渝三峡A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0年2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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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5 17:42:07 公告牛网 (http://gg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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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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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 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 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并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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