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该事项的最终处理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仍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和谈解决争议,并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披露
相关事项的进展信息,但公司不排除如与杰润公司协商不成,双方通过司法途径
解决争议的可能。
3、上述传闻纯属无中生有,因相关机构或个人散布谣言、报道误导性消息、
发布误导性分析结果而产生传闻的,本公司将谴责相关当事人不负责任的行为,
并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公司及大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异常波动发生在定期披露期间,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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