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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7”深南电A澄清公告(第2页)
(本页永久链接: http://ggn.cc/ggn/830384081785288-2)
2010-02-25 19:51:11 公告牛网 (http://gg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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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第十一批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该项目也是2008、2009 年的深 

圳市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水污染治理重大项目、治污保洁重大项目;此外,该厂的 

冷热电三联供项目也被列入 2009 年的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 

将彻底改变目前环保污染问题,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截止目前,公司未收到政府将南山热电厂纳入前海新区规划的有关通知,南 

山热电厂的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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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经征询公司大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广聚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口头答复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 段的重大事项,以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2、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司已于2010 年 1 月30 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了《2009年度业 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0-002),将于2010 年 4 月 13 日发布《2009 年年 度报告》。 2、本公司已于2009 年 12 月29 日发布《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09-069),就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12 日与杰润(新加坡)私营公司(下称“杰 润公司”)签订的期权合约终止后的进展情况发布公告,公司认为: (1)正如公司在2008年12月13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中所述,公司与 杰润公司对终止确认书及交易的理由不同,因此,公司并不认可杰润公司关于违 约责任主体以及责任承担方式的意见,交易相关损失及应由何方承担责任等问题 尚不确定。 (2)杰润公司来函中所主张的损失及利息系杰润公司单方提出,公司不予 认可。 (3)公司目前正在进一步咨询专家意见,并保持与杰润公司进行沟通和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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