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10)第Q005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对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热电公司”)2009年12月31 日的公
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
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于2010年4月9 日出具了德师
报(审)字(10)第P0538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证监发[2001]157号文)、《关于做好
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南山热电公司的会计处理
2008年3月,南山热电公司与杰润(新加坡)私营公司(以下简称“杰润公司”)签订
了合约号为165723967102.11和165723968102.11的合约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
书”)。
第一份确认书有效期为2008年3月3 日至2008年12月31 日,由三个期权合约构成。
当浮动价(即每个决定期限内纽约商品交易所当月轻质原油期货合约的收市结算价的
算术平均数)高于63.50美元/桶时,南山热电公司每月可获30万美元的收益(20万桶
×1.50美元/桶);浮动价低于63.50美元/桶、高于62.00美元/桶时,南山热电公司每月可
得(浮动价-62.00美元/桶)×20万桶的收益;浮动价低于62.00美元/桶时,南山热电公司
每月需向杰润公司支付与(62.00美元/桶-浮动价)×40万桶等额的美元。
第二份确认书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 日,由三个期权合约构成,
杰润公司在2008年12月30 日18点前拥有是否执行的选择权。当浮动价高于66.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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