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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1”三一重工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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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 20:02:32 公告牛网 (http://gg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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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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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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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 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法律意见,我们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2008年7月31日、2008年8月22日、2008年9月27日、2008 年10月10日、2008年11月5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五次、第十六次、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及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有 关规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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